传销一直有着谋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的本质。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禁止传销处处长刘敏在接受中国经济网专访时表示,只要符合三个条件就是传销组织。 内容来自www.110hn.cn
谈到怎样的形式可以定性为传销时,刘敏认为大概要满足三个特征。首先要通过别人介绍加入组织。 其次组成网络,这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商业网络,是人与人之间的人际网络,组成上下线关系的人际网络。第三个是复式计酬,也就是说传销者不仅可以从直接发展的人员的数量或者直接发展人员销售商品的数量来计算报酬,还可以从发展的所谓的下线的数量或者是销售商品的数量计算报酬。 110hn.cn反传销联盟
刘敏表示如果是有这样三个特征,就基本上是一个传销组织了,平时若遇到此类情况还可以直接拨打110或是12315,咨询有关的执法人员。
谈及传销的危害,刘敏认为,对个人来说会造成家庭和个人经济的损失,从社会来讲,首先是破坏社会秩序,其次是破坏社会诚信体系得。另外还会引发大量的刑事案件对社会秩序造成破坏。刘敏坦言,传销在具有很强的欺骗性的同时,对人的控制性也很强。"特别是遭受了比较巨大经济损失的情况下,这个人就很难自拔了"。另外传销更多的是他利用人的亲情、信任关系,让人不自主的陷入其中,这是传销的另一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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