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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警方提示节后求职须识破5张传销“画皮”

时间:2010-03-03 17:13来源:互联网 作者:反传销反非法直销 点击:
导读:新春伊始,正值应聘求职、外出务工的高峰,传销在春节后蠢蠢欲动,广大市民必须提防。为此,山东省济南市公安经侦部门结合当前的传销形势,指出了传销的3大特征和警惕传销5种活动,提醒广大市民提防传销。 经侦民警提醒,群众首先要认清传销活动的3大特征,即:交纳或变相交...

新春伊始,正值应聘求职、外出务工的高峰,传销在春节后蠢蠢欲动,广大市民必须提防。为此,山东省济南市公安经侦部门结合当前的传销形势,指出了传销的3大特征和警惕传销5种活动,提醒广大市民提防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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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侦民警提醒,群众首先要认清传销活动的3大特征,即: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 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本文来自110hn.cn

    具体而言,当前传销活动主要体现为以下5种形式。一、传销组织打着“国家搞试点”、“西部大开发”等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参与所谓的“资本运作”、“阳光工程”等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二、传销组织打着“招聘”、“介绍工作”等名义,诱骗学生、农民等参与传销活动。三、传销组织打着“特许经营”、“加盟连锁”等名义,诱骗群众到异地从事传销活动。四、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等名义,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五、传销组织披着合法公司、企业的外衣,以销售商品为掩护,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从事传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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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公安机关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如果有人给你介绍“工作”、“生意”或者推荐“投资”,前提条件是你得交钱或购买一定产品,并且要你发展亲友参加,并许诺你可以从中提取报酬,这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要高度警惕。如果发现传销活动,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公安机关:110,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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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反传销反非法直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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