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缘”传销的产品。
“幸福缘”网站。
以幸福的名义疯狂传销。31日,深圳警方出动逾200警力,在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龙华、坪山等八区同时开展行动,一举捣毁“幸福缘”传销窝点18个,抓获18名犯罪嫌疑人。
工资日薪制月薪高达12万
据警方介绍,四川省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通过互联网在全国范围内,以推广销售“营养餐”、“福寿酒”、“福缘茶”等产品为名,有门槛地吸纳会员和发展商铺,有组织地进行传销活动,大肆宣传公司薪酬奖励制度,引诱会员以推销公司产品为名层层发展下线,以此敛取钱财。
与警方以前端掉的传销组织不同的是,“幸福缘”具有更强的欺骗性,蔓延速度也更快。
首先,互联网发展让该公司发展迅速,会员通过网站注册后获取个人登录账号和密码,通过鼓动亲友、互联网络等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下线,下线购买产品注册成为公司会员则组成层级关系。
其次,日薪制度让该公司颇具诱惑。该公司的薪酬制度分为三项:第一项是基本工资,实行日薪制,分为9级,分别是300-120000元/月,凡是基本工资达到600元/月的,公司会一次性支付2000元的特别奖,达到3万元/月的,公司则会送一辆轿车。第二项是培育基金,也就是提成,前期是按照直接介绍的人员及其以下的三代人员的基本工资的5%进行提成,后期则是按照直接介绍的人员的基本工资的15%进行提成。第三项为督察红利,成为公司的员工缴纳120元后,就是督察员,督察员要从其下的20层人员身上每人抽5元作为督察红利。
2010年,幸福缘公司鼓吹自己“既能吃产品又能领工资”的工作模式,使得很多对网络传销不熟悉的人员争先加入该组织,成为了“幸福缘”迅速发展的基础。幸福缘公司有公司运营场所,有生产工厂,还有实际产品,不少参与者经实地考察后,认为该公司不是“皮包公司”,从而放心发展下线。他们普遍认为,购买使用产品、发展下线既能使消费者身体健康,又收获了经济效益,其内心对该传销组织的认同度很高,发展下线的积极性也就高,渴望快速升级的愿望非常迫切。
诱骗他人开办实体店收取高额保证金
据公安机关调查,2011年年底至案发期间,幸福缘公司为了达到逐步抛弃普通传销参与者,利用非法获取的巨额资金完成公司转型的目的,采用了在全国各地开设实体店铺、强化地域经营权的方式,大肆诱骗他人开办实体店铺,收取高额保证金。首犯陈某原计划于2012年上半年完成转型,将公司薪酬的发放全部转给各地开设的实体店,自身只负责产品的生产与供应,妄图与传销行为划清界限。
至案发时,“幸福缘”已形成一个覆盖全国多个省、市、区的庞大传销网络,涉案金额数亿元。
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深圳警方开展了此次打击行动。据了解,“幸福缘”设在四川的总部已被当地警方捣毁,首犯陈某原也被抓获归案。31日清晨6时,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牵头组织网警、技侦、各区分局经侦大队等部门展开统一收网行动,33个行动小组闪电出击,将1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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