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尉氏县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批准逮捕了张某、白某等两名犯罪嫌疑人。
现年44岁的张某是尉氏县人,2010年9月,在网络上经商丘市张爱红的介绍,通过在某银行柜台存取现金的方式,交纳诚信保证金后,在江西省南昌市“精彩生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彩公司)网页上,用其母亲的“洁爱纸行”营业执照作为申报商户,以“紫眼泪888”的网名注册成为一名“合格诚信渠道商户”。
2010年11月份,经张某介绍,40岁的白某以上述方法,在精彩公司网页上用“河南省舞阳县糖酒公司”营业执照作为申报商户,以“白狼26”的网名,注册成为一名“合格诚信渠道商户”。
之后,张某、白某等人又以精彩公司提出的电子商务BMC模式为名,在江西南昌市、河南郑州市等地以组织招商会、推介会、培训会等形式,向他人灌输精彩公司冠名“省钱加赚钱、创业加就业”的经营理念,欺骗、引诱其他人向精彩公司交纳7000元至70万元以上不等的诚信保证金,成为相应级别的“诚信渠道商户”。
截至今年2月19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共发展下级诚信渠道商户1310人,涉案金额2882万元,除将非法所得继续投入非法传销活动外,非法获利51万余元。犯罪嫌疑人白某通过推广渠道商返利和追加保证金这两种方式,已经成为特区诚信渠道商户,发展下级诚信渠道商户923人,涉案金额2024万元,除将非法所得继续投入非法传销活动外,非法获利110万余元。
接到该案后,尉氏县检察院对该案极为重视,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该案,及早了解案情,引导侦查活动,完善证据体系,于5月23日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白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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