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雁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一起传销组织为发展下线而引发的非法拘禁案。被害人肖某和王某在分别被非法拘禁209小时和70小时后被公安机关解救。
被告人熊某、陈某、赵某、赖某、成某等五人均系传销人员,加入了名为“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传销组织,并租住在衡阳市雁峰区湘江乡高兴村三组的民房。为发展下线,今年4月,该传销组织成员将被害人肖某、王某先后诱骗到衡阳市,并分别带往两处传销窝点。当被害人进入传销成员居住的房间后,几名被告人便以要求被害人了解传销行业为由不准被害人离开,并收走被害人的手机,防止被害人与外界联系。为达到劝说被害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目的,时刻派人跟随被害人,睡觉时将门反锁,不让被害人单独外出,不准被害人擅自与外界联系,并不断强行向被害人灌输传销知识。被害人肖某因不愿加入传销组织还遭到几名被告人殴打。 本文来自110hn.cn
被告人熊某等五人以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方式发展下线,其行为已经触犯刑律,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内容来自www.110hn.cn
据办案人员介绍,目前传销组织发展下线的方式,已呈现出:“熟人诱骗——控制人身——强行洗脑——加入组织——诱骗新人”的循环模式。即传销组织成员通过各种方式将自己的亲朋好友诱骗到传销窝点,传销组织便精心安排同室人员对新人进行“软禁”,控制其人身自由,让其无法了解外界信息,无法得到帮助。新人虽不情愿,但仍然要接受传销人员的轮番轰炸,在被彻底洗脑后加入传销组织。新成员为了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或为实现所谓“发财梦”,由最初的受害者蜕变为害人者,进一步诱骗其他人加入传销组织。如此循环,导致传销组织不断呈滚雪球式发展,对社会经济秩序和亲情伦理均造成很大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