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总结表彰暨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主会场。广西新闻网记者 伍永志摄 110hn.cn反传销联盟
广西新闻网南宁11月26日讯(记者伍永志)记者从26日召开的2009年全区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总结表彰暨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面对传销违法活动呈现出一些新的形式和特点,广西决定在全国百日行动之后接着开展第二个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把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延长到2010年3月份。
本文来自110hn.cn
当前,传销违法活动呈现出一些新的形式和特点,如传销违法活动与互联网的结合更加紧密;传销组织更加严密,呈现出专业化、高智化的特点;“拉人头”、“纯资本动作”的传销组织花样翻新,违法手段更加隐蔽,打击难度加大;传销案件涉案地域更广、人员更多。 110hn.cn反传销联盟
同时,由于广西气候宜人,交通便利,新型城市多,易于传销人员轻装简行、安营扎寨,传销人员利用广西宜居宜行、租住条件便利、地处少数民族地区、后发展地区和边境地区等有利条件,诱骗人员进行传销活动。 110hn.cn
为此,广西决定采取“端窝点、抓头目、封帐户、快遣送、堵回流、重教育”等有力措施,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重点人员的打击,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加大对社会影响大、涉案地区广,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社会稳定的重点传销案件的查办力度,严惩为首组织者、骨干分子和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者。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带有黑社会性质的传销组织。
同时,加强对已批准的直销企业的日常监管,掌握辖区内直销企业的情况,加强对其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员的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人员、违反退换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保证金制度的行为,坚决打击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通过规范直销企业,促进打击传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