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打击传销活动高度重视,有效防止了区内的非法传销活动。但是,近期以来,自治区部分农牧民群众参与传销活动的趋势有所蔓延,为建立、完善以防为主、防打结合的禁止参与传销活动工作体系,严厉打击传销行为,有效防止我区群众参与传销,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区社会局势稳定,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就禁止参与传销活动发出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政府领导、部分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禁止参与传销工作格局。按照“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打击传销、禁止参与传销工作属地责任制,确定地方政府是第一责任人。将打击传销、禁止参与传销作为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组织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努力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通知要求,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完善教育预警机制,夯实禁止参与传销的基础。针对我区区情,使宣传教育活动进校园、进社区、进农牧区、进人力资源市场,让学生、社区群众、农牧民以及各类求职人员等明白什么是传销,切实揭露传销的骗人本质,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中国反传销www.110hn.cn
通知强调,要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始终保持对传销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传销活动坚持露头就打,让传销无处藏身,坚决做到参与传销的组织者没有查清决不放过、案件没有查清决不放过、违法分子没有得到应有处理决不放过,增强禁止参与传销工作的威慑力。
广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村镇、无传销学校”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传销。
通知指出,要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规范禁止参与传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给查处传销案件造成困难和影响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过错责任,规范打击查处和禁止参与传销执法行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有关部门禁止传销机构建设,努力夯实禁止传销的组织基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公安部门要设置专门的禁止参与传销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强化工作职责,全面促进职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共同进行综合治理,努力把禁止参与传销各项工作做细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