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三名“世界通”非法传销分子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王某、江某、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六个月,并分别处以一万至两万元的罚金。 中国反传销www.110hn.cn
2008年,三被告人与他人成立了“广州健镁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攸县支公司”(以下简称健镁乐攸县支公司),由陈某任法人代表,从事超市消费卡销售业务,但因经营不景气,公司处于停顿状态。同年10月,三被告人从潘某(另案处理)处得知“世界通”广告点卡传销业务利润丰厚后,决定开展此项业务。同年10月31日,三被告人与潘某商议合伙经营“世界通”传销业务并签订了合作协议,四人商议以健镁乐攸县支公司的名义经营“世界通”点卡传销业务,由潘某负责财务,三被告人负责点击广告。同时四人积极发展下线,短时间内在攸县地区发展建立了“世界通”传销网络。 中国反传销www.110hn.cn
从2008年10月31日至2009年7月16日,被告人王某、江某、陈某通过各种形式向亲友推销“世界通”广告点击卡,购卡总金额为377264元,分别得赃款14000余元、12000余元、6000余元。
法院认为,三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聚集他人购买“世界通”点卡并发展下线谋求巨额利润,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三被告人对本案“世界通”公司的认知能力较差,主观恶性较小,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